三森呀三森
国庆节那会儿在三森定了全套的门并交了定金.到地砖铺好该找他们量门的时候,当初交定金给的名片上的3个电话(分别是2个人的)中,一个"欠费",一个关机-----据说此人是老板!而主办此事的业务员电话虽然打通了,但她已经换单位了!有点怕,(根据他们店的规矩要交全额的50%-60%才给签合同,没合同就算实地量了房也白量,不会给做的).毕竟是近万元的大事,万一签了合同以后人家卷了你的银子闪了呢?没敢签.可直到现在,那家店倒是还在,老板换了据说业务没变,人家那定金是说到死也不给退,说是把那银子汇到生产厂去了!找三森的客服,人家说这个正常,他们也管不了!要管也是帮助店家索赔俺的违约责任!据说国家规定俺该承担的违约金额是货值的20%以内!这样一来倒是俺得倒找店家一千多!好象人家没找俺已经很给面子了......冤呀,只交几百不算合同,不给做门,但想要回来那可要享受合同的待遇了.
还好给的是几百两银子,要是给了几千两,该咋整!虽说损失不大,但心里不舒服.
奉劝还没象俺这样"泥足深陷"的同学,千万别去三森了,用句现成的话说那是"没地方说理的地方"!
银子没打算要回来,但想就这个事情了解一下法律上有哪些规定,这个情节如果足够俺告到法院的话,俺就连那个做门的带三森一起告了!有没有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同学呀,帮忙给俺支几招!先谢啦.
[
本帖最后由 1apple22 于 2007-12-17 19:12 编辑 ]